校属各单位:
根据《井冈山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井大发〔2019〕35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本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2023-2学期学生评价工作
(一)宣传动员
1.积极参评。各学院(部)要于5月31日前做好学生评价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主题班会等途径向所有学生开展宣传学生评教的意义,引导学生本着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门课程,引导学生积极参评,不发生缺评、代评等消极行为。
2.评教意见建议。学生评教时,要从师德师风、教学设计、课程资源、教学方法、课外指导和学习收获等6个方面,对每位任课老师提出不低于20字的意见建议。
(二)评教信息准备
1.评教数据处理。各学院(部)教务科于 2023 年 5 月31 日前登录教务系统→评教管理→评价批次管理→参评课程设置→设置不参评(详细步骤详见附件),核对好本学院(部)所开课程,确保无遗漏。对于没有教师的课程、教师临时上课、 教师代替上课的课程等不需要评教的课程,各学院(部)手工设置不参评,并将不参评课程导出后提交至胡莉红处复核,纸质版由制表人和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 4-215 办公室。
2.负责设置不参评的工作人员请务必认真核对,避免因“评教信息准备”环节人为失误,导致学生评教出现问题以及教师投诉。
(三)评教时间安排及要求
1.学生于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16日期间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jgsu.edu.cn/#/jwxt/gly/index)或井冈山大学企业微信对各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网页版评教步骤:登陆新教务管理系统→切换个人首页→学生评教→选择2022-2023-2学期课程进行评教。
企业微信版评教步骤:登陆企业微信→教务系统→评教→对相应的科目进行评教。
2.在学生评教期间,各学院(部)教务科要经常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评教管理→评价任务监控→学生评价监控,查看未评教学生名单,并及时督促学生进行评教。
二、2022-2023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井冈山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井大发〔2019〕35 号)文件精神,把握理解考核目的、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与要求和考核程序等有关内容和要求。
2.各学院(部)需要依据本学院(部)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认真组织教学督导组和教研室开展督导评价和同行评价,学生评价得分由本学年度两个学期学生评分的平均值计算得出。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位居前20%的为优秀;位居21%-80%的为良好;位居后20%的教师,得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部)于6月19日前完成督导评价和同行评价工作,根据本学院(部)成绩录入完成情况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学生评价成绩,7月6日前完成本学年度的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并予以公示,并将《井冈山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报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备案。根据《井冈山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修订)》(井大发〔2022〕14 号),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不需再标注学院(部)排名位居前 5% 。
2.《汇总表》需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纸质稿需各学院(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
3.联系人:胡莉红;联系地址:4-215 。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井冈山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pdf
附件:2:井冈山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同行与督导).pdf
附件:3:井冈山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