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井冈山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坚持“督”与“导”相结合,以导为主、以督为辅的工作方针,结合学校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本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为促使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并顺利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做好质量监督与保障工作,制订2022-2023-2学期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一、校督导委工作
1.校督导组成员坚持值日和值周制度;
2.校督导委坚持工作例会制度,校督导委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3.发挥校督导职能, 继续以“专业认证为引领,聚焦一流,健全专业课程体系,着力推进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建设,努力提高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对井冈山大学本科教学与管理进行教学督导活动;
4.完善督导信息收集、反馈与整改落实通报制度。
二、常规督导工作
1.期末考试(补缓考)过程巡查(含第一周上学期期末考试,具体按教务处安排执行考试巡查工作);
2.第二周课堂教学秩序检查(校、院两级督导联合检查,具体按教务处安排执行);
3.日常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4.对新进教师、学生信息员反馈教学质量存在问题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排名倒数5%且存在教学质量不合格的教师有针对性听课。
5.督导随堂听课。
6.其他类型督导。
7.期末督导工作小结。
三、专题督导工作
1.对师范类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中课程目标设置的合理性、专业关于课程目标评价与审核机制的落实、课程目标的达成评价与持续改进反馈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2.对工程专业课程教学文档规范性进行专项督查
3.对教师教育课程和中小学教育专业课程引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以及优秀教育教学案例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4.对师范生教育实习实践环节进行专项督导。
5.对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环节督查。
四、机动督导工作
完成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交办的其它与教学相关的临时性督导督查工作。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2022-2023-2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具体安排.doc
附件:2. 2022-2023学年校督导成员联系学院(部)分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