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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学院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进校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1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和《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师字[2018]33号)等文件要求,教育评估机构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分别进入专业自评、材料审核、现场考查和结论审议阶段。结合《井冈山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工作方案》(井大字〔2021〕8号),参照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专家现场考查相关工作流程和内容,为扎实推进2022年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做好专家进校阶段材料审核和现场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期工作

1.校内集中考察。确定考察点,精心设计校内考察点及路线,制订集中考察工作方案(完成时间:2022年11月3日)

2.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整理汇编成册,支撑材料须由专人保管,保证调阅材料能迅速、准确提供。(完成时间:2022年10月31日 )

3.专家案头材料。整理好专家进校现场考查相关案头材料,材料格式见附件1,2(电子稿,完成时间:2022年10月31日)

4.根据自评报告、专业特色和亮点及专业核心数据指标,编制教师应知应会手册、学生应知应会手册(完成时间:2022年10月31日)

二、专家进校前工作

1.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全院层面开好师生动员会,开展应知应会测试。

2.实验(实训)室管理。严格执行开放管理制度,各种仪器设备设施保持干净、整洁,使用记录规范、齐全。

3.师生座谈会。落实拟参加座谈会教师(15人)、学生(30人)代表名单,教师、学生充分熟悉校情院情、熟悉专业建设亮点和优势,教师要熟知专业核心数据指标值、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召开模拟座谈会。

4.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确定毕业生代表(30人),召开模拟座谈会。

5.校外用人单位及教育实习基地考察。用人单位及教育实习基地合二为一,确定专家考察用人单位及教育实习基地名单,并与教务处深入基地联络,做好相关材料和接待准备(如:汇报会场所、参加汇报会人员、拟回答问题及答案)。

三、工作要求

1.教学学院院长是专业认证组织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此通知要求做好工作安排,明确分工与任务。

2.高度重视专家进校考查工作,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认证专家进校考查具体时间安排,2022年11月10日-11月13日。

教育教学评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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