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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毕业生跟踪调查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2-08-16               点击:

井冈山大学毕业生跟踪调查实施办法

井大发〔2021〕15号

为全面准确了解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社会人才需求状况,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过程的持续改进,提高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契合度,培养合格且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人才,根据《井冈山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办法(修订)》(井大发〔2021〕3号),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调查目的

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制度是高等学校办学的内在要求,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强与毕业生用人单位联系,动态掌握市场和社会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要途径。

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可以了解学校毕业生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动态掌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建议,客观评价学校教学管理效果和教育教学质量水平,有效检验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为学校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针对性地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素质体系提供真实可靠的反馈信息。

第二条调查内容

为全面了解毕业生职业发展情况和学校专业的社会声誉,毕业生跟踪调查主要包括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个方面:

(一)毕业生调查:聘请专业调查团队,对学校毕业生进行近期和中期质量跟踪调查,了解毕业生工作情况和他们对母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了解毕业生对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课程体系、就业工作等方面的评价与建议;个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机制、工作环境、发展平台、薪金待遇和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客观满意度评价等。

(二)用人单位调查:聘请专业调查团队,对用人单位进行跟踪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对学校毕业生的评价,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工作的需求和建议。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专业水平、职业能力、沟通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评价;用人单位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状况等。

第三条调查范围

根据毕业生职业发展规律,对毕业生的调查至少涵盖毕业后3-5年、5-10年等阶段,每年调查一次,其中当年应届毕业生调查人数不少于该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80%、往届毕业生调查人数不少于该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60%。且每次调查的有效样本不得低于30%。

第四条 调查形式与时间

毕业生跟踪调查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辅之以毕业生座谈、访谈、优秀校友报告会等方式开展。

毕业生跟踪调查时限为每年的9月1日到12月31日。

第五条组织实施

(一)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牵头组织,具体确定调查时间、内容和方式等事宜,负责聘请专业调查团队撰写本科毕业生年度质量报告,负责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反馈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生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由研究生处牵头组织,具体确定调查时间、内容和方式等事宜,负责聘请专业调查团队撰写研究生毕业生年度质量报告,负责为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本科毕业生信息收集由招生就业指导处和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硕士毕业生信息收集由研究生处牵头,各学院(部)具体负责本单位毕业生信息的收集,动员毕业生参与跟踪、调查及信息反馈,要在总结实施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此项工作;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整的毕业生信息跟踪数据库,在了解毕业生具体工作单位的基础上,建立跟踪调查联系网络,作为毕业生质量评价的基础和基本信息来源。

(四)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作为促进毕业生就业与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必须纳入各学院(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并使之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各学院(部)需按要求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

(六)各学院(部)在毕业生跟踪调查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优秀从教毕业生事迹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由校友联络科定期汇总。

第六条调查结果运用

学校根据跟踪调查反馈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组织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措施,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教学、管理及人才培养过程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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