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学位办〔2024〕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查阅并做好相关工作:
一、2024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评估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二、请该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所在学院对照《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抽评标准》(附件1)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2)分别对专业进行自评。
三、工作安排
1.学院制订自我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2.聘请外单位同行专家给出诊断式评议意见;
3.组织自我评估,形成《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4.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定《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四、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专业质量评估准备工作,填写《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情况汇总表》(附件3),提交《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专家评议意见扫描版),相关材料PDF版和WORD版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发送至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熊萍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熊萍。
附件:
1.《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合格评估实施办法》
2-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
2-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下)
3.江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情况汇总表
4.《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学位办〔2024〕8号 )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