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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档案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安排,20241月中旬学校对各学院开展了教学档案抽检工作。从抽检结果来看,各学院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中按《教学文档规范》做了大量工作,教学档案管理逐步规范,各类教学文档整体良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为贯彻落实“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工作理念,推动各教学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监控、建立和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形成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学校决定自2024年34日起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档案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督查1月份教学档案抽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抽检课程大纲、试卷及实验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及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范性。

二、督查标准

详见《教学文档规范》(附件1)

三、督查方式、时间、人员安排

1.督查方式:三不三直督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

2.督查时间:2024年34-15

3.督查人员:校党委常委、校长罗旭彪;校党委常委、副书记肖宜安;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冷明;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领导;学院领导(交叉学院督查安排见下表);当日值班校督导。

学院领导

督查学院

学院领导

督查学院

政法学院1人

商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1人

数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

外国语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1人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1人

艺术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1人

体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1人

教育学院

教育学院1人

政法学院

商学院1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

艺术学院1人

人文学院

数理学院1人

机电工程学院

体育学院1人

医学部

机电工程学院1人

建筑工程学院

医学部(四学院)2人

生命科学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1人

化学化工学院



4.督查结果由督查组现场反馈。一经发现问题,学校对照《井冈山大学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井大发〔2020〕16号)将对责任人认定教学故事。

附件:1.教学文档规范

2.教学文档评价表(专家用表)



审核评估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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