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井冈山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与建设工作方案》(井大字〔2023〕61 号)及《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查自建自评阶段工作的通知》(审核评估字〔2023〕6号)工作要求,为高质量迎接审核评估,现启动各本科教学学院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秉承“井冈山精神铸魂育人”办学理念,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工作目标
各学院通过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总结和凝练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成绩及特色,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依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审核重点内容,梳理本单位规章制度、基础数据和材料,为学校高质量迎接审核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梳理本科教学基本材料
各学院应于2024年1月15日前,全面梳理本科教学基本材料。教学基本材料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重点是对标审核评估质保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和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找准存在的问题,完成自查自建任务。
(二)整理本科教学关键档案
各学院应于2024年1月15日前,对2020-2021学年以来的教学档案进行整理。教学档案是各学院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基础材料,是各单位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据”,主要包括授课计划、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教学档案需按日常管理规定存放,确保规范性、完备性、原始性和真实性。
(三)核对本科教学关键数据
各学院应于2024年1月15日前,对2020-2021学年以来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核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反映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的重要基础数据,同时也是本次审核评估工作的主要依据,各学院要认真核对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任务,审核评估与建设工作办公室将会同督查与教评中心对各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本阶段主要工作为自查自建,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制度制订、活动开展、材料整理、数据核对等工作。
审核评估与建设工作办公室
2024年 1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