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扎实推进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全面检验各学院“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情况,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部)推进工作的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方式与时间安排
1. 督导方式:听取学院汇报、检查有关教学文档、督查2022-2023-2学期《督导简报》《课堂教学质量监控通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 时间安排:9月15日~11月30日
序号 | 学院 | 周次 | 现场考查日期 | 成员 |
1 | 数理学院 | 3 | 9月18-10月20日;具体日期由评估中心与校领导确定后通知学院 | 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核评估专家、教务处负责人、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人、学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校督导、审核评估专班成员 |
2 | 电信学院 | 4 |
3 | 外国语学院 | 4 |
4 | 政法学院 | 6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 |
6 | 商学院 | 7 |
7 | 机电学院 | 7 |
8 | 生命科学 学院 | 8 | 10月23-11月30日;具体日期评估中心与校领导确定后通知学院 | 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核评估专家、教务处负责人、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人、学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校督导、审核评估专班成员 |
9 | 化工学院 | 8 |
10 | 艺术学院 | 9 |
11 | 人文学院 | 9 |
12 | 建工学院 | 10 |
13 | 体育学院 | 10 |
14 | 教育学院 | 11 |
15 | 医学部 | 13 |
二、督查内容
(一)自评报告
学院(部)在自评自建自改的基础上,按照《审核评估工作指南》要求撰写的学院(部)自评报告。
(二)评估材料(见附件)
1.专业清单
2.毕业论文(设计)清单(2021~2023年)
3.试卷清单(2021~2022、2022~2023学年)
4.课程清单(2022年、2023年)
5.实验室清单
6.实习实训基地清单
7.学生名单(2023-2024学年在校生)
8.毕业生清单(2018届、2023届)
三、督查程序
1.学院领导汇报(20分钟)
(1)学院对审核评估的理解与工作推进思路;
(2)学院专业办学特色凝练与建设;
(3)学院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
(4)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学院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提升的举措;
(5)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含2022-2023-2学期学校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解决思路。
2.专家分组考察(1小时)
(1)教师座谈(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
(2)查阅材料,抽查教学文档。
3.意见反馈(30分钟)
4.持续整改
学院提交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收到书面反馈意见后15天内)。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部)要通过各个层面的会议、各种形式的培训,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审核评估,让审核评估的理念和具体标准真正落实到教育教学活动中。
(二)要严格按照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内涵要求,在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认真开展学院自评自建,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整理评估材料。
(三)现场考察期间,请准备6份自评报告纸质版,以便专家使用。
附件:评估材料清单请自行到OA系统里下载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