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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部)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9               点击:

各学院(部):

为扎实推进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全面检验各学院“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情况,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部)推进工作的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方式与时间安排

1. 督导方式:听取学院汇报、检查有关教学文档、督查2022-2023-2学期《督导简报》《课堂教学质量监控通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 时间安排:9月15日~11月30日

序号

学院

周次

现场考查日期

成员

1

数理学院

3

9月18-10月20日;具体日期由评估中心与校领导确定后通知学院

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核评估专家、教务处负责人、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人、学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校督导、审核评估专班成员

2

电信学院

4

3

外国语学院

4

4

政法学院

6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6

6

商学院

7

7

机电学院

7

8

生命科学

学院

8

10月23-11月30日;具体日期评估中心与校领导确定后通知学院

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核评估专家、教务处负责人、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人、学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校督导、审核评估专班成员

9

化工学院

8

10

艺术学院

9

11

人文学院

9

12

建工学院

10

13

体育学院

10

14

教育学院

11

15

医学部

13

二、督查内容

(一)自评报告

学院(部)在自评自建自改的基础上,按照《审核评估工作指南》要求撰写的学院(部)自评报告。

(二)评估材料(见附件)

1.专业清单

2.毕业论文(设计)清单(2021~2023年)

3.试卷清单(2021~2022、2022~2023学年)

4.课程清单(2022年、2023年)

5.实验室清单

6.实习实训基地清单

7.学生名单(2023-2024学年在校生)

8.毕业生清单(2018届、2023届)

三、督查程序

1.学院领导汇报(20分钟)

(1)学院对审核评估的理解与工作推进思路;

(2)学院专业办学特色凝练与建设;

(3)学院课程建设规划与实施;

(4)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学院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提升的举措;

(5)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含2022-2023-2学期学校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解决思路。

2.专家分组考察(1小时)

(1)教师座谈(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

(2)查阅材料,抽查教学文档。

3.意见反馈(30分钟)

4.持续整改

学院提交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收到书面反馈意见后15天内)。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部)要通过各个层面的会议、各种形式的培训,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审核评估,让审核评估的理念和具体标准真正落实到教育教学活动中。

(二)要严格按照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内涵要求,在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认真开展学院自评自建,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整理评估材料。

(三)现场考察期间,请准备6份自评报告纸质版,以便专家使用。

附件:评估材料清单请自行到OA系统里下载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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